有关买卖合同合集九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合同 篇1卖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买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 市 区 区 ),
车位面积为 平米,( 号)。
第二条上述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购买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全额
车位款(含定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 天内将交易的车位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各个
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当日将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及其它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所需交纳的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3.如乙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产权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产部门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 话: 电 话:
买卖合同 篇2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
1、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广州市 区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 字第 号,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广州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广州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
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元)。
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甲方自行还清银行贷款赎出房产证无条件于20xx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到乙方名下后,上述房地产成功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至乙方名下物业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 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 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 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双方约定为:甲方自愿授权乙方直接(或委托 )将上述购房定金及购楼首期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账户名为: ,账号/卡号为: 。。
第五条 产权过户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方自行还清银行贷款赎出房产证无条件于20xx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到乙方名下,乙方应当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或20xx年11月30日前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数字电视、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数字电视、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数字电视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广州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 ……此处隐藏4504个字……有居住费用 等所有居住费用。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 1200000.00元整(¥壹佰贰拾万元整),本房屋成交总价包含现状装修及室内现状家具。
四、交款方式:
签订本买卖合同当天乙方付给甲方首付款: ( 万元整)(以收据为准),之后甲乙双方提供乙方贷款材料并到银行签署借款抵押合同等。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向银行贷款¥ 元( 万元整)作为支付第二笔房款的方式之一,该款于该房过户抵押完毕后(一个月之内)由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乙方贷款批复后,甲乙双方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签字。如贷款未获批准或贷款不足,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笔房款。(注:交房时,甲乙双方到该房内进行验看、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接)
五、甲乙双方议定:在甲方收到第二笔房款(¥ 元)后 天内,甲方将该房交付乙方使用,否则甲方每延误一天,按照¥ 元/天赔偿给乙方(作为滞纳金)。
六、此房在办理产权转移中所产生的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日照市税务局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及收费部门规定收费标准,而非甲乙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
八、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毁约,否则属于违约。违约的赔付办法:1)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首付款前:如甲方违约,应按定金的贰倍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已交定金不退还;违约方承担该业务的全部代办费、评估费等实际已发生费用。2)乙方支付首付款后: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已交房款。如乙方违约,已交房款不予退还,违约方承担该业务的全部代办费、评估费等实际已发生费用。
九、甲方认可乙方以贷款方式付款:
(1)甲、乙双方需在 天内将贷款所需材料提供完备,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如其中任何一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将贷款所需材料提供完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按银行有关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办理。此房屋贷款金额及贷款年限、利率以银行放贷为准,如贷款金额低于应付的第二笔房款,不足部分乙方应于银行放款壹周内以现金形式补齐。
(2)房地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乙方须在房地产证领出后在 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抵押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如乙方因此违约,甲方已收的房款概不退还乙方,并且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将产权证全部过户到甲方名下,如乙方不协助办理,甲方有权通过法院强行判回产权,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另外出售。
(3)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在提出终止贷款后一个月内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缴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否则为违约,甲方可将该房产另行出售。
(4)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的真实、可靠,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乙方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在银行通知贷款未获批准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否则为违约,甲方可将该房产另行出售。
十、本合同签订后如果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原因及房产、土地部门政策变化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定交易时,甲方退还购房定金给乙方,-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十一、此房产权转移后不得拆除(或附带)的设备有:甲方保证下属设备的交房时与看房时保持一致, 固定装修,固定设备不动,其余见甲方清单。
十二、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如交易双方或其中一方 在乙方贷款批复后且甲方接到通知后十五天 内不来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视为违约,并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议解决,相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不能解决,则提请丙方或地方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受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9签订地点:宁波
买方(甲):宁波绿之韵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东华区文武路188号
电传:0574—xxxxxx
电话:0574—xxxxx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45xx
卖方(乙):台湾丽得商贸公司
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新光路211号
电传:8793—xxxx
电话:0809—xxx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北分行
银行账号:45678xxxxxx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起制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1.货物名称:木瓜
2.货物数量:10,000公斤
3.货物单价:200元/公斤
4.规格:一级 300—350克每个
5.总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
第二条:包装标准:货物用防潮、防震、防霉的纸板箱包装,每箱10公斤。
第三条:货物装运标识:每个纸箱外都要写明毛重、净重、长、宽、高,并要用不易褪色的材料标上“小心轻放”、“此处向上”等字样。
第四条:卸货港口:宁波北仑港
第五条:货款支付方式: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
第六条:单据:由乙方提供海运提单(全套),并标明“运费付现”
第七条:装运日期:以甲方指定时间为准
第八条:索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5天内如发现货物品质、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任外,买方有权利凭中国商检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有关文件向卖方索赔。
第九条: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缘由发生在包装、装卸货运输的过程中导致卖方延误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以免除责任。但卖方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买方并在5天内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此时情况下,卖方仍有义务负责采取措施尽快发货。
第十条:合同延期和罚款:除不可抗力的缘由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议付银行在议付付款时扣除,罚款率为5天1%,不足20天时以20天计算。若卖方延期交货超过20天,买方有权撤销此合同。此时,卖方仍应向买方以上述为规定支付罚款。并且买方有权对此次交易造成的其他损失向卖方提出索赔。
第十一条:仲裁:凡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议商解决,如若不能,则将此分歧提交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按有关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所得仲裁将是最后结果,双方都受其约束,仲裁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仲裁机构选宁波市工商
第十二条:落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分,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宁波绿之韵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台湾丽得商贸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